关于进行2020年度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通知
各党支部:
根据《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发展党员政审工作制度要求,拟对2020年党员发展对象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政审对象
学院各党支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、拟列为党员发展对象,集体讨论认为合格,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。
二、审查人员范围及事项
(一)审查人员范围
1、发展对象主要家庭成员、直系亲属。
2、发展对象主要社会关系。
(二)审查事项
1、被审查人政治历史情况、政治思想及重大政治斗争的表现。
2、被审查人遵纪守法情况。
3、其它事项。
三、注意事项
请各党支部、拟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员于9月10日前完成《党员发展对象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信息统计表》(表格附后)的信息统计工作。
完成信息统计工作后,党委将安排开展政审,并于9月2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;未参加发展对象预审的,不用上报信息;请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上报,未及时上报信息的,不安排政审。
中共日照社会工作学院委员会
2020年9月5日